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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至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
索引号: xjw-15_E/2013-1107005 公开目录: 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: 2013年11月07日
主题词: 发布机构: 县纪委 文    号:
 

周至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

一、办公室(干部管理室)工作职责
1、负责纪委常委会、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安排的工作的协调、落实;

 2、协助纪委常委、监察局长处理机关日常工作,协调各室工作;

3、负责起草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讲话、信息报送等综合性文字和文秘工作;

4、负责档案、保密、接待、机关创卫、安全生产、机关后勤、车辆管理工作;
5
、负责委、局机关的机构编制、干部人事及劳动工资管理、组织机构建设年报、干部人事年报等工作;
6
、负责委局机关内部目标责任制和干部的年度考核、奖惩等具体工作;
7
、承办本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察、任免等具体工作,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有关干部考察工作;
8
、负责联系市纪委办公厅、干部室;
9
、负责办理县纪委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县委有关工作。
二、信访室(举报中心)工作职责
1、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件的处理;
2
、承办、转办、督办县委、县政府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要结果的信访件;
3
、初核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,构成立案的提交纪委常委会并向内部职能室移交有关违纪材料;
4
、负责做好信访调查研究、信息反馈工作,为委、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;
5
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;
6
、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、行政监察举报中心;
7
、负责办理县纪委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县委有关工作。
三、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查办同级党组织及同级党委、政府任命的党员领导干部、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;
2
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领导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委、局交办的案件;
3
、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查办工作;
4
、负责案件检查工作和违纪案件情况分析及调查研究工作;
5
、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察局第一、二、三纪检监察室;
6
、负责办理县纪委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县委有关工作。
四、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委、局直接立案查办的各种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;
2
、审理报批案件;
3
、负责乡案县审工作;
4
、承办党员干部、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的复审工作;
5
、负责检查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;
6
、承担行政应诉工作;
7
、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、案件管理室;
8
、负责办理县纪委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县委有关工作。
五、教育研究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纪检、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,及相关廉政法规制度的落实;
2
、负责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党性、党纪、党风的教育;
3
、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工作;
4
、负责编写简报、信息传递及基层信息的培训工作;
5
、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察局宣传教育室、法规研究室;
6
、负责办理县纪委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县委有关工作。
六、党风廉政建设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;
2
、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、检查考核、责任追究,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工作;
3
、加强对贯彻执行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综合指导,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落实责任;
4
、负责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、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、检查、综合、报告,以及廉政档案的健全完善和管理;
5
、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研,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建议;
6
、检查、指导全县县级国家机关和部门、各乡镇和市属部门、行业及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
7
、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室、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纲要办、惩防办、训诫室;
8
、负责办理县纪委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县委有关工作。
七、执法监察室工作职责
1、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,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,遵守党纪,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决定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其违纪违法者;
2
、根据县委、县政府、县纪委监察局,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部署,实施专项监督检查,并及时报告检查情况,提出处理意见;
3
、在深入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,对带倾向性、普遍性的问题,做好执法检查的选项和立项工作,并对经规定程序确定的执法监察项目,制定实施计划;
4
、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,依据有关政策、法规,提出处理意见,经领导审定和组织研究决定后,做出监察决定和提出监察建议。对违纪违法人员,要依据其错误性质,按程序立案查处,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;
5
、督促、检查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,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,做好执法监察情况综合,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;
6
、按上级要求,参与重大事故和涉农恶性案件调查处理,并及时上报真实情况;
7
、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政务、厂务、村务公开工作,努力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;
8
、负责联系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、监察综合、第四纪检监察、效能室、扩大内需、专治办、治贿办等;
9
、负责办理县纪委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县委有关工作。
八、纠风室工作职责
1、负责对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行调查监督;
2
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组织协调工作;
3
、负责对全县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、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;
4
、纠正乡镇、县级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;
5
、征求社会各界对有关单位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对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;
6
、分析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,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措施和意见;
7
、受理社会群众对有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、违法行政行为、违反服务承诺、三乱(乱罚款、乱派摊、乱收费)四难(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)等方面的投诉、举报事项;
8
、负责联系市政府纠风办、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、投诉受理室;
9
、负责办理县纪委常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县委有关工作。